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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

索赔

死亡索赔
  1. 死亡索赔的手续怎么进行?
    请点击此处转到“提交索赔”,了解提交死亡索赔的流程。

  2. 何谓医生声明?
    医生声明是由大东方人寿所提供的一份表格,该表格必须由已故受保人在死亡前的最后疾病的主治医生填妥。如果是在新加坡死亡,索赔人可以只提交其它相关文件,无需提交医生声明。索偿部门会在审核了索偿后,才决定是否需要医生声明。如果受保人在国外病逝,索偿人就必须提交医生声明。

  3. 死亡索赔的赔偿金会怎么分配?
  4. 保单类型 分配对象
    第73条款保单(明确的信托保单) 受托人
    内含信托保单(保单持有人的配偶和/或子女被提名为受益人)

    配偶或子女*


    *18岁及以上

    作为遗产的保单(没有指定受益人)

    遗嘱执行人,在有遗嘱的情况下
    最高可达S$150,000

    超过S$150,000需要遗嘱验证书

    符合无遗嘱继承法条例的适当索赔人* 

    超过S$150,000需要遗嘱管理书

    *18岁及以上

    2009年09月01日及之后生效的信托提名保单(也称为不可撤销信托)

    受托人或受益人*

    *18岁及以上

    2009年09月01日及之后生效的可撤销提名保单

    受益人*

    *18岁及以上

    第三方保单 保单持有人
    无条件/有条件转让的保单 受让人
  1. 谁是适当索赔人?
    适当索赔人指的是死者的遗嘱执行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侄儿、侄女、外甥或外甥女等。

  2. 什么是无遗嘱继承法?
    如果保单持有人是无遗嘱死亡(即其死亡前没有留下遗嘱),则适用这个法令。该法令规定了无遗嘱死亡者遗产的分配规则。

    分配规则
    已故保单持有人遗下 分配比例
    配偶,无后嗣和父母 配偶获得100%
    配偶和后嗣 配偶获得50%,后嗣平分50%
    配偶和父母,无后嗣 配偶获得50%,父母平分50%
    仅有父母(无配偶、无后嗣) 父母平分
    仅有兄弟姐妹(无配偶、无后嗣、无父母) 在未留遗嘱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与已故兄弟姐妹的子女可平分遗产
    祖父母/外祖父母(无配偶、无后嗣、无父母、无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平分
    伯父、叔父、姑父、舅父、姨父、伯母、婶母、姑母、舅母和姨母(无配偶、无后嗣、无父母、无兄弟姐妹、无祖父母/外祖父母 伯父、叔父、姑父、舅父、姨父、伯母、婶母、姑母、舅母和姨母平分
    以上皆非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

    注意:
        -  “子女”指的是受法律承认的子女,这包括任何在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汶莱,通过法律程序领养的子女。
        - “无遗嘱死者”包括那些虽然留有遗嘱,但在遗嘱中对其部分财产的继承利益没有做出明确说明的任何人士。
        - “后嗣”包括子女以及已故子女的后代。
        - 该法令不适用于任何回教徒的遗产,也不影响任何回教法律有关任何回教徒遗产分配的任何条例。
 

  1. 什么是遗嘱验证书或遗产管理书,如何为遗产申请?
    遗嘱验证书是法庭发出的文件,该文件确认了死者遗嘱的执行人。

    遗产管理书是法庭发出的文件,该文件指定了处理死者遗产的法定代表人。

    这两份文件都可以通过律师或是公共受托人申请,他们可以起草并向高等法院提呈申请书以等候批准。批准的等候时间可能需要六个月以上,视死者遗产的复杂程度而定

完全及永久残疾索赔
  1. 提交完全及永久残疾(TPD)索赔的手续是怎样的?
    请点击此处转到“提交索赔”,了解提交完全及永久残疾索赔的流程。

  2. 完全及永久残疾利益以什么方式支付?
    受保人若是在保单仍生效时罹患完全及永久残疾,公司将豁免基本人寿保险全部的未来保费,而残疾利益将在10年、5年或3年内分期赔付,或一次性付清,具体视保单合约的条件和条款而定。

    *请参阅保单合约所列出的分期赔付及其支付日期的有关规定,因为不同的合约具有不同的条件和条款。

  3. 为何在支付每一期的完全及永久残疾利益前都需要提供医疗报告?
    在支付每一期的完全及永久残疾利益前都需要医疗报告是因为:根据保单合约对于完全及永久残疾的约定,如果受保人脱离完全及永久残疾状态,公司将停止赔付。因此,在每次支付赔偿前,公司都必须确认受保人是否仍处于完全及永久残疾状态。

  4. 对于储蓄保单,在保单期满后如何处理剩余的完全及永久残疾的分期赔偿金?
    在期满当天,公司会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完全及永久残疾赔偿金给保单持有人。

  5. 在支付完全及永久残疾分期赔付期间,如果受保人过世,剩余的赔偿金将如何处理?
    剩余的赔偿金将会作为死者的遗产并一次性支付。

  6. 如果受保人在收到其完全及永久残疾的全额赔偿之前康复了,会如何处理?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一旦受保人从完全及永久残疾状态中恢复过来,公司将会停止支付完全及永久残疾的赔偿金,保单也会在由公司所决定的条件和条款下继续有效。

  7. 如果我同时持有家属保障计划和大东方的保单,我应该如何分别提交永久丧失工作能力(PI)索赔和完全及永久残疾(TPD)索赔?
    您只需填妥一份索赔表格。请使用永久残疾索赔表(家属保障计划和大东方人寿保单),并将在索赔表中列明所需的全部文件提交给我们。

重大疾病保险/提前给付重疾护理(EPCC)索赔
  1. 提交重大疾病保险/EPCC索赔的手续是怎样的?
    请点击此处转到“提交索赔”,了解提交重大疾病保险索赔的流程。

  2. 保单持有人是否可以立即获得重大疾病保险/EPCC的赔付?
    对于以下重大疾病/手术,存在三个月的等待期(即:对于这些重大疾病或需要做手术的疾病,仅在保单或附加险签发之日或者复效之日起3个月后才会获得保障。):
    • 癌症/主要癌症
    • 心脏病发作
    • 血管成形术及其它侵入性冠状动脉治疗手术
    • 冠状动脉绕道外科手术

  3. 何谓医生声明?
    医生声明是大东方寿险提供的一种表格,需要由受保人疾病的主治医生填写。保单持有人必须请主治医生填写医生声明,而且出具医生声明的费用将由保单持有人承担。若索赔部要求提供其它医疗报告,则医疗报告费将由公司承担。另外,还需要提交所有相关的实验及检验结果。

  4. 若现有受保人打算到海外居住,重大疾病保险将受到怎样的影响?
    重大疾病保险提供全球保障。但是,必须有合格西医医生出具受保人的相关身体状况证明。公司保留要求受保人接受指定医生复查的权利。

    若受保人的保单中包含特别批注(第100号批注),例如:如受保人是外国人或新加坡永久居民,需要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或文莱进行诊断。但是,若相关疾病是在其它国家诊断的,公司仍然会审核医疗证据。若医疗证据充足,公司可以本着诚信善意原则赔付,但并非有责任这样做。另外,公司保留要求受保人接受指定医生复查的权利。

  5. 若保单持有人不知道应该针对哪种重大疾病提交索赔,他该怎么做呢?
    若保单持有人不知道其病症的确切诊断或者不知道其情况属于哪种重大疾病,保单持有人可以将注有重大疾病定义的保单呈示给主治医生,咨询医生其所患病症是否属于任何重大疾病。若确实属于重大疾病,保单持有人应请求主治医生填写相应的重大疾病医生声明。


意外/黄金全保索赔
  1. 提交个人意外索赔的手续是怎样的?
    请点击此处转到“提交索赔”,了解提交个人意外索赔的流程。

  2. 我是否需要提交医疗报告?
    对于超过S$1,500的索赔,必须由主治医师填写医生声明并提交给我们。开具医生声明的费用由索赔人自行承担。

    对于金额在S$1,500以下的索赔,不需要提交医生声明。公司可以免除:
    1. 医疗报告(如果有足够的证明文件,例如:医生备忘录或出院报告);
    2. 显示住院/残疾原因和残疾期间的摘要报告。

  3. 若受保人接受日间手术,他/她是否能据住院及手术保障计划(HSP)/首选保健计划(PHP)/万全保健计划/满安保健计划(Maxhealth)提交索赔?
    在专科诊所或医院进行的日间手术,如索赔获得批准则可获得赔偿。不过,由普通科医生进行的日间手术则不获赔偿。

  4. 如果受保人因疾病(急性或非急性)到医院的急诊部求医,但没有被留院观察,是否还能索赔?
    不能。住院及外科手术保障计划/首选保健计划/万全保健计划/满安保健计划的索赔只适用于受保人因疾病或意外所导致的住院留医,或在专科诊所或医院接受手术的情况。不过,若因意外/受伤到急诊部接受治疗却没有留医,投保人仍旧可以获得赔偿,只要他是向合格西医求治即可。(请参阅保单合约以了解医生的定义)。

  5. 如果投保人因病,例如发高烧或食物中毒,到医院的急诊部治疗,他是否可以在住院及外科手术保障计划(HSP)/首选保健计划(PHP)下索赔?
    不能。因意外受伤所致的紧急门诊治疗才在保障范围之内(请参阅保单合约以了解紧急门诊治疗的定义)。

医疗/住院索赔
  1. 何谓综合万全保健计划?
    万全保健计划是一项与现有的健保双全计划综合在一起的医疗保险计划。卫生部在2005年7月1日宣布加强这项医疗计划。万全保健计划的保单持有人将继续缴付一份保费,若对计划有任何疑问,他们也可以直接与大东方人寿接洽。

  2. 我应该如何确认我的万全保健计划是综合性计划?
    如果您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持有基本的健保双全计划并使用保健储蓄来缴付万全保健计划的保费,您就受保于综合万全保健计划下。

  3. 什么是扣除额和共同保险?
    扣除额是指在万全保健计划开始支付任何利益之前,在受保期发生的累计合格费用中应当由保单持有人承担的部分(固定数额)。本计划只对超出扣除额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共同保险是指在受保期发生的累计合格费用在减去扣除额后,需由保单持有人承担的份额(10%)。

    如果保单持有人也同时受保于十全保障计划,就可以在符合保单的条件和条款的情况下,无需承担扣除额和共同保险。

    请参阅下表示例:

  4. 合格费用总额 S$10,000
    扣除额 - S$ 3,500
      S$ 6,500
    共同保险(S$6,500×10%) - S$ 650
    净赔付额  S$ 5,850
  1. 在万全保健计划下哪些利益不受扣除额影响?
    在万全保健计划下,扣除额不适用于在门诊进行的癌症治疗(包括放疗、化疗、免疫治疗以及立体定向放疗)、洗肾,以及红血球生成素和环孢菌素的相关费用。但是,10%的共同保险仍然适用于这些费用。

  2. 什么是日间手术?
    日间手术指的是一名病人在一家医院或是一家政府/重组专科医疗中心,接受由合格外科手术医生所施的手术,并使用局部或全身麻醉。手术费包括麻醉与氧气的使用与供应,和使用手术室及设施的费用。手术不包括意外牙科治疗。在诊所或是综合诊疗所进行的日间手术不包括在内。

  3.  若受保人接受日间手术,他/她是否能据住院及手术保障计划(HSP)/首选保健计划(PHP)/万全保健计划/满安保健计划(Maxhealth)提交索赔?
    在专科诊所或医院进行的日间手术,如索赔获得批准则可获得赔偿。不过,由普通科医生进行的日间手术则不获赔偿。

  4. 什么是短期病房?
    住进政府医院急诊部的短期病房并发生短期病房费用。
  5. 医院 短期病房名称
    陈笃生医院 急诊治疗中心(EDTC)
    国立大学医院 扩展诊断治疗单位
    新加坡中央医院 急诊观察病房(EOW)
    亚历山大医院 扩展诊断治疗单位
    邱德拔医院 扩展诊断治疗单位
    樟宜综合医院 短暂逗留单位
    心理卫生学院 观察病房
  1. 在万全保健计划下,如何对入住短期病房提交索赔?
    只有入住短期病房超过八个小时,医院才能够使用电子系统提交索赔。若入住时间少过八个小时,就必须亲自提出索赔,让保险公司进行审核及评估。

  2. 什么是床位费?
    作为按床位付费病人在医院住院留医期间所发生的床位及食宿费用,包括膳食和普通护理费用。但不包括医院提供的费用高于标准单人病房的高级病房、豪华套房或其它特殊病房。

  3. 什么是善后费用利益?
    善后费用利益是一种豁免扣除额和共同保险的利益。如果受保人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死亡,这项利益将会生效,合格费用对应的扣除额和共同保险将予以豁免。但是,所获豁免的扣除额和共同保险必须是在死亡发生时的同一个受保期内所发生的,而且豁免顶限根据受保的计划类别而定。并且,受保人的死亡必须是入院导因所导致的,不包括受保人死于自残、自杀或企图自杀的情况,无论当时其是否神智清醒。

  4. 什么是妊娠与分娩并发症? 
    因怀孕或分娩所导致的下列并发症之一,无论其是否导致剖腹产、产钳或真空吸引分娩:
    1. 异位妊娠
    2. 前兆子痫或子痫惊厥
    3.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4. 因发生威胁孕妇或其腹中胎儿生命的医疗或意外事件,直接导致孕妇在妊娠首3个月之后发生非自然流产
    5. 产前出血
    6. 胎死宫内
    7. 绒毛膜癌与葡萄胎,是组织学证实产生的绒毛膜癌及/或葡萄胎妊娠
    8. 妊娠急性脂肪肝
    9. 臀位分娩
    10. 胎盘前置
    11. 产后大出血

  5. 并发症的首次诊断日期必须是在保单最后生效日期的300天之后。

  6. 出院后接受中医复诊(只适用于2013年3月1日及之后生效的十全保障计划)。
    出院后在新加坡医院或社区医院的中医诊所内,接受注册中医师的复诊所需缴付的费用。这种治疗必须由医生书面推荐,并在出院后的120天内进行,所治疗的必须是与住院时治疗的损伤或疾病相同,并受到保单类别的限制。

  7. 首选保健计划(PHP)/住院及外科手术保障计划(HSP)是否对费用中的消费税部分提供赔付?
    不,这两项计划均不对费用中的任何消费税提供赔付。

  8. 如果受保人因生病到医院的急诊部(急性或非急性)求医,但没有住院留医,是否还能索赔?
    不能。住院及外科手术保障计划/首选保健计划/万全保健计划/满安保健计划,都只能在受保人因疾病/意外住院留医或者在专科诊所或医院接受手术的情况下才能提出索赔。不过,若因意外或受伤到急诊部接受合格西医医生的治疗但没有住院留医还是可以提出索赔的(请参阅保单合约以了解医生的定义)。

  9. 如果投保人因病,例如发高烧或是食物中毒,到医院的急诊部治疗,他是否可以在住院及外科手术保障计划(HSP)/首选保健计划(PHP)下索赔提出索赔?
    不能。因意外受伤所致的紧急门诊治疗才在保障范围之内(请参阅保单合约以了解紧急门诊治疗的定义)

  10. 我应该如何在综合万全保健计划下提交我的住院索赔?
    在入住医院时,您需要告知医院或专科中心的职员:您是综合万全保健计划的受保人。您需要填妥受保健储蓄计划批准的综合计划的索赔表格,医院/专科中心才能通过电子系统提交索赔。

    一旦您的索赔获得批准,赔付款项将直接转账给医院/专科中心(若有)。

    如果万全保健计划以及十全保障计划无法全额报销您的账单,您可以使用保健储蓄以及/或是现金来支付余额。

    如果您持有大东方的其它医疗计划(例如,首选保健计划/住院及外科手术保障计划),您就必须将医院收费总结单的原件提交给大东方。

  11. 在什么情况下索赔需要提交医院费用总账单的原件?
    在提出以下索赔时,需要提供单据原件:
    • 住院前的治疗账单/出院后的复诊治疗账单
    • 境外账单;
    • 外国人(非公积金成员);
    • 在首选保健计划、住院及外科手术保障计划以及十全保障计划下索赔。

  12. 如果我在出院时,仍然没有通过电子系统索赔,我应该怎么进行索赔?
    您需要回到医院/专科中心要求通过电子系统索赔。您必须注意的是,一些医院/专科诊所可能会针对这项要求向您收取行政费。一旦通过系统收到您的索赔,我们将会进行审核。

  13. 哪些医院/诊所/医疗中心与大东方有合作关系,我如何知道这些受认可医院的名单?
    所有受到卫生部认可的主要医院/专科诊所/医疗中心都提供电子索赔服务。您也可以到公积金局的网站,查看最新的受认可医院/专科诊所/医疗中心名单。 

  14. 如果我也同时受保于其它医疗保险计划或员工福利计划,那我应该如何提交索赔?
    您应该要求医院或专科医疗中心通过电子系统首先提交您的万全保健计划索赔给我们处理。此后,在您的索赔办结并且确定医院账单后,您可以就同一医院账单另外向您的雇主或其它医疗保险计划提出索赔。

  15. 我早前已经向我的雇主索取住院赔偿,但我却没有向万全保健计划索赔,若我未得到满额赔偿,我是否还能向万全保健计划索赔?
    可以的,您可以继续向我们索赔。您需要携带雇主索赔结算单到医院/专科诊所,要求通过电子系统向我们提交索赔(所提交资料需包含雇主索赔结算数额)。您必须注意的是,一些医院/专科诊所可能会针对这项要求向您收取行政费。在收到您的索赔时,我们会进行审核。

    但是,我们希望您首先在万全保健计划下进行索赔,以免因为医院/专科医疗中心没有输入您雇主的索赔结算金额而导致万全保健计划的超赔状况,同时也可避免因您要求医院/专科医疗中心向大东方呈报电子索赔而导致额外的行政费用。

  16. 我应该怎么索赔我的入院前的治疗账单和出院后的复诊账单?
    您需要在费用结算账单的原件上写下您的保单号码,然后将它邮寄到“新加坡必麒麟街1号大东方大厦#13-01,邮编048659”,以便我们对您的索赔进行评估。请注意,我们只接受账单原件,不接受任何账单副本、影印件、复印件。

  17. 若第三方(如雇主、其它保险公司或机构)已经部分支付或赔付了您的入院前的治疗账单或出院后的复诊账单,您该怎么做?
    您可以将账单的复印件和第三方结算单的复印件提交给我们,以办理您账单未赔付部分的索赔。若您的账单显示已经由第三者付清(例如,公务员的医药费索赔处理系统、其它法定机构等),但账单的部分费用从您的薪水里头扣除,请同时提交所有显示扣除部分费用的薪水单。 

  18. 我需要进行定期的透析/癌症治疗。我应该如何索取提交透析/癌症治疗的索赔?
    多数透析/癌症中心都受到卫生部认可,可以提供综合万全保健计划的索赔服务。受认可的诊所/透析/癌症中心能够协助您提交索赔。

    您也可以到公积金局的网站,查看最新的受认可医院/专科诊所/医疗中心名单。

  19. 如果我需要更多的协助,我应该联络谁?
    您可以联络您的营销代表或是将疑问电邮到claims-sg@greateasternlife.com。此外,您也可以拨打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1800 248 2888。

万全保健计划的索赔追偿
  1. 为何大东方需要对我万全保健计划的已赔付金额进行追偿?
    根据公积金(私人医疗保险计划)条例的规定,提供与获保健储蓄批准的综合保障计划 相类似的医疗保障的第三方公司或机构,需要偿还在您的获保健储蓄批准的综合保障计划(即万全保健计划)下的已赔付金额。

  2. 寻求索赔追偿有什么好处?
    我们鼓励您寻求索赔追偿,这是为了确保您万全保健计划的年度赔偿限额保留在尽可能高的数额,以应付未来的索赔。通过从第三方追偿万全保健计划的已赔付金额,也有助于保持万全保健计划保费能够长期保持在负担得起的水平。

  3. 大东方为什么在我还持有其他医疗保险计划时,仍最先处理我的索赔?
    对于获保健储蓄批准的所有综合保障计划,医院或诊所都配置有医疗索赔系统(由公积金局管理),可以将您医疗费用的索赔直接呈报给保险公司。因此,大东方将是办理您索赔的第一个机构。

    大东方随后将会在您的协助或授权下,联系您的雇主或其它保险公司以追偿您万全保健计划的已赔付金额。

    请注意在大东方与您的雇主或其它保险公司联络前,您必须先向您的雇主或其它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将签妥的万全保健计划索赔追偿授权表(SHP CLAIMS RECOVERY AUTHORISATION FORM)提交给我们。

  4. 我希望先向我的雇主或是其它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我的雇主或其它保险公司未全额赔付,我是否可以再通知医院提交我万全保健计划的索赔?
    如果您的雇主或其它保险公司也提供一封保函,您可以先向您的雇主或其它保险公司索赔。对于您的雇主或其它保险公司的保单没有赔付的合格费用的余额,将由万全保健计划来承担。

    此外,我们还是鼓励您首先通过医院电子呈报您的万全保健计划索赔给我们,然后向您的雇主或其它保险公司寻求追偿万全保健计划的已赔付金额。

  5. 我如何知道我的雇主为我提供了哪些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障?
    您可以向您的雇主查询关于公司所提供的医疗保险的详情。索赔追偿需要的资料包括保险公司名称、联系人、保单详情以及保障类别。如果您雇主提供的是自保计划,您只需将联系人的资料提供给我们即可,我们将直接与其联系。

  6. 我为何需要让我的雇主或其它医疗保险计划偿还万全保健计划已赔付的医疗费用?
    如果我们从您的雇主或其它医疗保险计划成功追偿索赔,您将可以保留您万全保健计划的年度利益额度,并且有助于万全保健计划的保费可以长期保持在负担得起的水平。
索赔追偿说明
  1. 我的公司并没有提供任何住院福利,但我持有个人的医疗保单。我是否也应该向我的个人医疗保单索赔?
    是的,您也应该向您的个人医疗保单索赔。在您万全保健计划的医疗费用索赔成功获得赔付后,我们会寄信通知您,您在收到信件后就可以进行索赔追偿。请根据以下步骤向其它医疗保单进行索赔追偿:

    步骤一: 

    向您要进行索赔追偿的保险公司提交索赔(若您还没有那么做)。请根据各个保险公司的要求来提交索赔。如果保单是由您的雇主所提供的,您可能需要通过雇主来提交索赔。

    步骤二:
    填妥 “万全保健计划索赔追偿授权表”。

    步骤三: 
    使用我们提供的回邮信封,将以下资料邮寄给我们。
    • 已填妥的万全保健计划索赔追偿授权表;以及
    • 在步骤一里所提交的全部文件的复印件,包括索赔表和医院账单。

  2. 大东方是否能够直接向医院获取我的雇主或是其它保险公司的资料,然后代我提出索赔?
    您在医院的个人资料只包括住院及费用的基本资料。它并不包括您的雇主或其它保险公司的资料。院方也没有权利将这些资料发放给第三方。因此,大东方无法直接代您向雇主或是其它保险公司提交医疗索赔。

  3. 其它保险公司需要医疗报告来进行索赔评估。大东方是否会支付这笔费用?
    不会,大东方无法帮您支付该等医疗报告的费用。
礼券奖励
  1. 一旦索赔追偿成功,我会得到什么奖励?
    如果我们就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向其它保险公司索赔追偿成功,为表达谢意,我们将会送您一张$50的罗敏申购物礼券。礼券将在大东方收到其它保险公司偿还款项后大约一个月内寄给您。
保函(LOG)
  1. 何谓保函(LOG)?
    保函*是大东方人寿向万全保健计划受保人提供的附加服务。当您在医院办理入院时,您可以获得该保函以豁免最高可达S$10,000的住院押金。
    * 注:仅适用于受保人未使用健康绿色通道(Health Connect)时。

  2. 保函如何使用?
    保函仅适用于新加坡的重组医院和私人医院。在您无法缴纳住院押金时,您可以申请保函服务。该保函可以用来免除最高可达S$10,000的住院押金,以缓解您的财务负担。

  3. 哪些人有资格享受保函?

    满足以下给定条件时即可申请保函。大东方人寿将保留在其它未列示的情况下拒绝保函申请的自由量裁权
    1. 仅适用于万全保健计划的受保人
    2. 必须同时提交医疗索赔授权表格(MCAF)
    3. 仅适用于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
    4. 保单在入院当天仍然有效
    5. 受保人是以标准风险体受保
    6. 不存在超过一个月的未缴保费
    7. 不存在正在处理中的未决索赔
    8. 医疗状况和治疗在保单承保范围内

保函申请说明
  1. 我该如何索要保函?
    您可以在办理入院时告知医院工作人员您是万全保健计划受保人。医院工作人员就可以通过电子保函系统(e-LOG)来评估您是否符合条件并当场出具保函。在保函生效前,您将需要签署医疗索赔授权表格(MCAF)。

  2. 什么时候才会出具保函?
    若您符合保函给定的条件,并在办理入院手续过程中提出申请,可立即出具保函。

  3. 我是否该在办理预定住院手续之前向大东方人寿索要保函?
    否,您不需要事先向大东方人寿申请保函。保函不会在办理住院之前提前出具。所有申请都要在医院通过电子保函系统(e-LOG)办理
保函金额
  1. 保函能免除多少金额的住院押金?
    保函可以豁免最高可达S$10,000的住院押金,包括所追加的押金金额。
    举例说明:如果您受保于万全保健计划和十全保障计划。

  2. 需要S$12,000的住院押金,保函将出具豁免金额S$10,000。医院将向您收取超过S$10,000的余额或十全保障计划不予赔付的数额
  3. 如何计算保函金额?

  4. 受保人受保于万全保健计划
    估计住院费 S$10,000
    减扣减额 S$3,500
    减共同保险(10%) S$650
    住院押金 S$5,850
     
    核准的保函金额 S$5,850
    受保人需要支付的金额 S$4,150+

    + 这笔款项可以用现金及/或保健储蓄账户支付。咨询具体医院以了解更多详情。

  1. 如果所需费用超过S$10,000,我能否申请更高的保函金额?
    很遗憾地回答您,大东方人寿不能批准超过S$10,000的请求。您需要通过现金,或者您自己或家人的保健储蓄账户的资金来承担不足的部分。
保函的出具
  1. 是否保证出具保函?
    我们不保证出具保函。在某些情况下,您的保函请求可能会被拒绝。这包括但不限于问题3中所阐述的原因。
    对于上面未列出的情况,大东方人寿保留自行酌情决定谢绝保函请求的权利。

  2. 在呈示保函时我是否仍然需要结清住院押金或住院治疗费用?
    保函的出具并不保证全部或部分免除住院押金的支付。需视医院对保函的接受情况而定。尽管已经递交保函,医院仍然可以自行酌情要求您在出院时全额结清住院治疗/日间手术费用。

  3. 保函的出具是否表示完全承认我的索赔?
    出具保函并不代表对您通过万全保健计划提出的任何索赔或索赔金额的批准。您仍然需要提交索赔并由大东方人寿进行评估。
    保函金额可能并不是您根据保单能够索赔的实际金额。进行索赔结算时支付的最终索赔金额可能会跟保函金额有出入。

  4. 在申请保函时,我是否需要提交其它文件?
    在保函生效之前,您需要签订保健储蓄授权单和私人医疗保险索赔申请单。住院时,医院会出具这些表单请您填写。

  5. 如果我持有我的雇主或其它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我能否向大东方人寿索要保函?
    很遗憾地回答您,大东方人寿不能再出具保函。

  6. 若我虽没有万全保健计划保单却是首选保健计划/住院及手术保障计划的受保人,我是否有资格享有保函?
    否,保函仅提供给万全保健计划受保人,因为万全保健计划索赔需通过电子文件的方式提交而且很大程度上是针对本地住院治疗。
保函的适用性
  1. 新加坡有哪些参与医院?
    保函只适用于以下参与的重组医院和私人医院。

    参与的重组医院名单:
    • 新加坡中央医院
    • 陈笃生医院
    • 国立大学医院
    • 樟宜综合医院
    • 邱德拔医院
    • 亚历山大医院
    • 竹脚妇幼医院

    参与的私人医院名单:
    • 莱佛士医院
    • 安微尼亚山医院
    • 伊丽莎白医院
    • 伊丽莎白诺维娜医院
    • 百汇东岸医院
    • 鹰阁医院
    • 富斯结直肠专科医院
    • 汤姆森医疗中心

  2. 我是否能针对所有住院治疗索要保函?
    只对日间手术和住院治疗出具保函。对于诸如肾透析、癌症治疗和会诊之类的门诊治疗,保函并不适用。

  3. 我是否可以为我在国外的医疗(急诊或非急诊)申请保函?
    不能,这种附加服务目前仅适用于新加坡本土参与的重组医院和私人医院。

乐龄健保
  1. 残疾的定义是什么?
    残疾意味着投保人即使在特别器材的协助下仍然无法进行六项日常起居活动中的至少三项,并且在进行活动时需要他人全程协助。
    对于需要大量协助才能进行日常起居活动的情况也可能被视同为残疾。

  2. 六项日常起居活动包括什么?
    六项日常起居活动包括洗澡、穿衣、进食、如厕、行动以及移动。

  3. 乐龄健保的保障范围是否全球性的?
    是的。

  4. 我在年满65岁停止缴付(定期保费)之后,是否还可以进行索赔?
    乐龄健保计划的期缴保费只需缴付到65岁,但可提供终身的保障。因此,您在65岁缴费期满并停止缴付保费之后,仍然有资格进行索赔。

  5. 我的残疾在一段时间后康复了,我是否仍需要继续缴付保费?
    一旦您的残疾康复了,利益给付将会终止,而您必须继续缴付保费才能继续受保。
    但是,若您届时已经超过缴付保费的年限,您就无需再缴付保费而仍继续受保。

  6. 乐龄健保是否包括死亡索赔?
    乐龄健保只提供残疾保障。因此,乐龄健保不会对死亡做出任何赔偿,也不会退还保费。在保单持有人死亡时,乐龄健保将终止。

    但是,如果保单持有人购买了我们的补充计划,一旦在残疾索赔期间死亡,就能够对死亡利益作为保单持有人的遗产进行索赔。不过,如果不是在残疾索赔期间死亡,那就不会有任何死亡赔偿。
利益
  1. 每个月有多少利益?
    在2007年9月30日前生效的保单,每个月的利益为S$300。在2007年9月30日起生效的保单,或是那些成功提升的保单,每个月的利益是S$400。

  2. 我可以获得每月利益多长时间?
    在2007年9月30日前生效的保单,终身最多可获得60个月的每月利益。
    在2007年9月30日起生效的保单,或是被提升到新的乐龄保健计划的保单,则终身最多可获得72个月的每月利益。利益给付会在下列日期立即停止:
    1. 残疾康复的日期;
    2. 保单持有人去世的日期,或
    3. 利益给付期满(即给付满60个月或72个月)

  3. 每月利益会通过什么方式支付给我?
    为了您的方便,每月利益会直接转账到您填在索赔表格里的银行户头。若您有特别需求,我们也可以通过支票支付利益。

  4. 是否能够将款项支付给我的看护人?
    所有款项只支付给保单持有人。不过,我们会针对您的个别情况,来考虑您的请求。

  5. 我将到国外接受治疗。您是否能将每月利益寄到我在外国的地址?
    我们可以安排将您的银行汇票寄到您的外国地址,或是电汇到您的海外账户。不过,当中若是涉及任何费用,将直接从您的利益中扣除。

  6. 在接受治疗之后,我已经可以进行日常起居活动了,我是否需要通知公司?
    需要的,因为只有在您无法进行至少三种日常起居活动时才会获得利益给付。如果您的情况有任何好转,我们必须对您的个案进行复查。
程序
  1. 我是否能在提出索赔后,停止缴付保费?
    您必须继续缴付保费直到索赔获得批复,以确保您的保单继续有效。随后,我们会将您在医疗评估日期之后所缴付的全部保费退还给您。

  2. 我罹患残疾但不住在新加坡,也无法回去。我应该怎么提出索赔?
    您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网站取得索赔表格,或是联络客户服务中心要求邮寄一份表格给您。

    您在填妥表格后,连同任何医疗报告(由注册西医发出),并附上认证您健康状况的医生的姓名、诊所名称与地址。

    保险公司在接到您的文件后,就会把评估报告转交给医生,医生会在评估您残疾的严重性后,将完整的报告交回给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会评估您的索赔,并在有必要的时候,要求您在您居住的国家,接受一名由保险公司指定的专科医生的检查。

    对于从海外提出的索赔,保险公司有责任进行残疾评估,然后支付赔偿。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将未来支付的利益全部折算成现值,并一次性付清全部应付利益。
医疗评估
  1. 我行动不便无法到您指定的地点接受医疗评估,评估员是否能够上我家或是我所在的机构?
    您可以联系离您住家或您所在机构最近的指定评估员,请其出诊评估,提供上门服务。出诊评估的费用是$150。

  2. 哪一个指定评估员最靠近我的住家/医院?
    请点击这里查阅指定评估员名单。这份名单也附于索赔表格中,以方便您的查阅。

  3. 如果我在残疾康复后,再度罹患残疾,我是否需要再进行医疗评估?
    需要的,您需要再次进行医疗评估。

  4. 我是否能够报销评估费用?
    可以的。但是,如果您目前是受保于每月$300利益的计划,在确认了您的索赔后,我们将只偿付您$50的评估费用。
    如果您受保于或已经提升为每月$400利益的计划,在确认了您的索赔后,我们将会偿还您全额的评估费(包括$150的上门评估费用)。
定期复查
  1. 是否会复查我的残疾情况?
    会的,您可能需要接受我们指定评估员的定期复查。我们将在需要时通知您。

  2. 复查是否涉及费用?由谁来承担?
    会的,复查会涉及费用。但保险公司将承担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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